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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符合享受职业技能评价补贴条件人员的公示

发布时间:9月 02, 2024|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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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明确“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培训评价等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豫人社规〔2022〕2号)规定(符合条件的劳动者,经纳入年度政府补贴培训评价机构清单管理的机构免费评价,对同一职业(工种)同一技能等级通过初次职业技能评价并取得证书(不含培训合格证书)的参训人员,按专项职业能力证书100元,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初级工200元、中级工240元、高级工 280元、技师350元、高级技师380元的标准,给予机构评价补贴。以考试考核、过程评价等方式评价取证的,按相应标准给予补贴;以直接认定方式评价取证的,可按相应标准的50%给予补贴。)。申请补贴明细如下:

商丘市夏邑县江韩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等级认定职业技能等级证书139人,申请补贴:27800元。商丘市永城技工学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中心职业技能等级证书70人,申请补贴:14000元。以上2家评价机构共计申请补贴 209人,补贴金额41800元。现对评价209名符合享受职业技能评价补贴条件人员及评价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2日至2024年9月6日,共5天。如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间来电反映。

联系电话:0370-3667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