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上半年示范区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3月 02, 2026|分享:
根据《河南省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豫人社办〔2020〕2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决定面向全区公开招聘60名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辖区内通过镇(街道)就业系统进行失业登记并认定就业困难人员;
2、示范区户籍内的“两类人员”一是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户),是指乡村振兴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二是农村低收入人口,是指民政部门登记认定的相应人员。
(一)岗位名称:
1、保洁服务岗位;
2、社会保障和就业信息员岗位。
(二)岗位职责:
1、社会保障和就业信息员岗位负责就业协理工作;
2、保洁服务岗位负责区域内环境卫生整治、道路保洁。
报名截止后,各乡镇(街道)对申请报名公益性岗位人员开展初审工作,确定是否属于安置对象、是否符合安置条件,由乡镇(街道)汇总后提交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复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公益性岗位拟安置人员在门户网站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通知各乡镇(街道)进行聘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通知拟录用安置人员,用人单位为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务协议,并围绕人身安全、劳动安全、岗位工作要求组织进行岗前培训。
公益性岗位待遇实行非全日制补贴,岗位补贴标准原则上不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按月发放到本人银行卡上,岗位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用人单位应为上岗人员统一购买意外伤害商业保险。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纪律,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370-3667633
附件:开发安置计划表
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3月2日
附件:开发安置计划表
| 序号 | 开发岗位名称 | 开发岗位数量 | 备注 |
| 1 | 保洁员 | 25人 | |
| 2 | 社会保障和就业信息员 | 35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