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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区2025年就业见习单位及就业见习人员招募公示

发布时间:4月 24, 2025|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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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2025年示范区就业见习工作,根据《河南省就业见习管理暂行办法》(豫人社规[2019]6号)和《商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商人社函[2025]27号)的文件精神要求,为增加青年群体就业锻炼与实践的机会,提升就业能力,尽快实现就业,经研究决定面向示范区辖区范围内招募就业见习单位及就业见习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就业见习单位

本区区域范围内依法注册、登记的各类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均可申报见习基地。优先认定符合我区产业发展导向、规模较大、经济社会效益较好、行业内知名度较高的单位为见习单位。

二、申报条件

1.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内部制度健全,能够按照有关规定对见习人员进行规范有效的管理。

2. 有专门人员具体负责见习管理工作,按照见习人数的一定比例(不超过一带三)委派实践经验丰富、技术水平较高、责任心较强的人员作为见习带教老师。

3. 能够持续提供一定数量见习岗位,提供的见习岗位具备一定的技术含量和业务水平,且有助于见习人员提高技能水平和实践能力。鼓励见习单位提供技术管理岗位用于就业见习。委托开发、代管或派遣的岗位不属于见习岗位。

4.能够按时足额为见习人员发放见习基本生活费(不低于我区最低工资标准2100元/月),及时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三、申报程序

申请就业见习单位线下应提交以下材料:

1.就业见习单位申请报告(一份);

2.就业见习单位申请表(附件1、一式两份);

3.就业见习岗位计划表(附件2、一份);

4.企(事)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社会组织登记证或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注:见习基地在两年有效期内需申请见习岗位的,只提供就业见习岗位计划表即可。

四、线上申请程序

登录河南省网上就业办事大厅——单位事项——注册登录——上传材料(就业见习单位申请报告、机构代码证书)——提交之后等待审核。

注:经过受理初审、考察评估、公示认定后方可线上申请,线上申请通过之后的就业见习单位视为有效。

五、招募就业见习人员

1.就业见习人员范围

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其他16-24岁失业青年。

2.见习人员报名方式

符合见习条件的见习人员申请不受前述“征集时间”限制,采用“随时报名、统一安排、长期受理”的方式,有意愿参加就业见习的人员直接到示范区人社局就业科线下咨询报名。(商丘市示范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425房间)

六、就业见习政策

1.见习期限一般为3至12个月,见习期间,见习单位与见习人员签订见习协议,不建立劳动关系。

2.见习补贴标准。对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含技工院校毕业生)及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见习的单位,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给予就业见习补贴。对留用见习期满人员比例达到50%及以上的,补贴标准提高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10%。

3.见习期间由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或其他不低于意外伤害保险范围的其他险种。

七、其他相关事宜

其他相关事宜,详咨询示范区人社局就业科。(商丘市示范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425房间)

联系电话:0370-3667633